公安部: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
资料图:12月22日,北京市东三环路上车流密集。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2323万辆。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1年增加2129万辆,增长5.39%。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占机动车总量76.59%,比2021年增加1752万辆,增长5.81%。全国新注册登记汽车2323万辆。摩托车保有量达8072万辆,占机动车总量19.38%,比2021年增加513万辆,增长6.79%。全国新注册登记摩托车1130万辆。
全国84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全国有8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5个城市,39个城市超200万辆,21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上海超过500万辆,苏州、郑州、西安、武汉超过400万辆,深圳、东莞、天津、杭州、青岛、广州、佛山、宁波、石家庄、临沂、长沙、济南、南京等13个城市超过300万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全年新注册登记535万辆。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1年增加526万辆,增长67.13%。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045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9.78%。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3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23.05%,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辆,增长81.48%。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8年的107万辆到2022年的53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
汽车转让登记数量持续增长,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截至2022年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3027万笔。其中,汽车转移登记业务2869万笔,占94.80%。近五年二手汽车转让登记与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数量的比例由0.77上升至1.24,超过汽车新车注册登记量。2022年,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推出系列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改革新措施,全面实行经销二手车“单独签注、核发临牌”,异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的二手小客车310万辆,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02亿人,44万人取得C6准驾车型。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占驾驶人总数92.54%。2022年,全国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目前已取得C6准驾车型驾驶人数量达44万人,更好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网上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9616万次。2022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行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全国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发放临时号牌等业务9616万次,与2021年增加466万次,增长5.09%。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