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426个,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全国法院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有助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让独居特困老人病有所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1月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杨志伟提出了关心关爱独居特困老人的建议。他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制度,为保护独居特困老人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如何保障独居特困老人的生活,让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全方位摸底调查,采集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基础数据库。”杨志伟建议,由街道社区、村委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摸底调查独居特困老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了解掌握老人们的生活情况、健康状况及日常照护需求情况,分类建立档案。他建议,特别要建立60岁以上独居孤寡老人数据库,设立安全等级,按照轻重缓急,制定经济资助、上门照料、探访频次等服务方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