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餐饮浪费绝非小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道德风尚,事关良好作风养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全面节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全面节约战略”在粮食安全中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综合施策,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齐抓共管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制止餐饮浪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同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全党上下坚决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歪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层层压实责任,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齐抓共管,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一抓到底。山东省纪委监委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台账,作为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
立足岗位职责,督促压实责任。陕西省纪委监委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印发《关于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强专项监督的工作指引》,紧盯10个职能部门制止餐饮浪费职责履行,明确21项重点内容,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紧盯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协助督促公司党组研究提出一系列制止餐饮浪费具体举措,并纳入公司过“紧日子”、推动降本增效的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持续努力下,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厉行节约的思想根基不牢固、行为惯性没有彻底扭转,公务活动用餐超标准、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时有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抓薄弱环节贯通发力,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集中纠治,强化监督执纪。
及时发现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四风”问题举报受理范围,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用好“三公”经费网络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实时监测全市“三公”消费动态,2022年以来先后梳理公务接待费用超标、餐饮浪费等问题线索16起,均已按流程转办督办。
强化日常监督。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机关食堂“光盘”行动开展情况、餐饮类经营场所食材浪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5000余次,发现问题2000余个。山东省纪委监委在2022年春节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24个察访组开展交叉察访,发现餐饮浪费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聚焦企业奢侈浪费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3136家自有食堂进行规范,并组建五个督导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2个方面30个共性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条。通过专项治理,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和各二级单位本部2022年食堂成本费用和业务接待费较2020年分别压减5%、10%。
坚持纠树并举,引领节俭新风
纠治餐饮浪费问题,必须纠树并举、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推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淳朴社风民风,带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效常治。陕西省纪委监委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建立粮食浪费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发布《陕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陕西省文明就餐健康指南》等,巩固提升“舌尖上的浪费”治理成效。浙江省衢州市试点“公务餐”改革,打通市域范围496家食堂,供干部开展公务活动前在线就近预约,通过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公务“零接待”,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约30%。
加强教育引导。山东省日照市纪委监委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推送廉洁寄语、“山东通”工作提示信息等500余万条,将倡树节约意识与温馨祝福有机融合,营造了廉洁自律、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云南电网公司纪委督促责任部门通过集体承诺、发放“光盘卫士”标志牌、建立黑榜通报曝光等方式,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推动移风易俗。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省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推动全省99.6%的村社制定村规民约,自主约定控制婚丧喜庆事宜的餐标,一些地方推出“办酒不铺张”倡议菜单,每桌餐标不超过400元。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委文明办在全省持续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推动“文明餐桌”融入村规民约,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充盈文明节俭之风。(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陆丽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