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台湾台南一砂石车与摩托车相撞 女骑士重伤送医******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东区北门路二段、公园南路口,2月1日清晨9点多发生砂石车和摩托车相撞车祸,摩托车卡在砂石车左侧车头,女骑士一度被压在车底,经消防人员抢救后脱困送医。警方说,正在调查厘清车祸发生真正原因和肇事相关责任。
台南市东区北门路二段、公园南路口,2月1日清晨9点多发生砂石车和摩托车相撞车祸。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记者 黄宣翰 摄)台南市消防局救灾救护中心2月1日清晨9点7分接获民众报案,位于台南市东区北门路二段、公园南路口,有砂石车撞上摩托车,女骑士被卡在砂石车下。消防分队接获报案到场抢救,动用破坏器材花了20多分钟将女骑士救出脱困,女骑士现场没有呼吸心跳,紧急实施心肺复苏术急救。
警方调查,车祸发生时,砂石车沿公园南路左转北门路二路,摩托车和砂石车同方向行驶。砂石车男司机说,他驾车沿公园南路行驶,车子刚起步,没有看到女骑士。警方说,砂石车男司机酒测值为零,至于车祸发生真正原因和肇事责任,警方正调阅路口监视画面进一步查明。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